尤溪大队针对辖区摩托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常抓不懈,7月30日,又有一男子纪某因无证驾驶肇事,被大队处以行政拘留十日,至此今年以来大队已行政拘留30人。 7月30日19时35分许,在省道304县265Km+500m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撞伤一位散步的妇女。接警后,尤溪大队民警蔡义晖、罗青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经查,该肇事纪姓男子无驾驶证,且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肇事后还遗弃身上携带的物件,企图掩盖身份,逃脱惩罚,被现场勘察的民警从事故现场的草丛中发现。 伤者赖某已在县医院接受治疗,所幸无生命危险。肇事者纪某受到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和罚金,并赔偿伤者医药费的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