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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0月起机动车险全面实施“见费出单”
时间:2008-10-27 15:46:30 来源: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息网 作者:佚名
  “见费出单”制度的实施,意味着以后凡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客户(含单位)只有缴纳了全部车险保费才能拿到保单,保险合同才正式成立。 
    浙江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保险公司的违法违规经营。
    记者了解到,10月1日开始实施“见费出单”后,浙江省所有需要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客户,只需拥有一张银联卡,便可在全省范围内的各家财产保险经营网点和具有合法代理资格的代理网点上刷卡购买机动车辆保险,避免了车主拿着大笔现金来回跑的麻烦;没有办理银联卡的车主,也可以使用现金去上述网点办理。
  不过,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也提醒广大投保人要记住自己的保险期限,尤其是采用转账支票等方式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单位、车队,应在保险期限到期前提前办理续保业务,防止因资金转账过程中时间、手续等延误而导致续保业务无法及时办理,从而影响车辆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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